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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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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九种误区

误区一▼

只要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就可以在离婚的时候多分得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婚外情的过错,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必然的联系。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

所以,如果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

婚外情的证据可分为三大类:

第一种是一般婚外情相关证据。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

第二种是《婚姻法》说的“有配偶者与其它异性同居”的婚外情证据。

第三类最为严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证据。

误区二▼

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坚持离婚的一方一旦诉讼到法院,很快就能够解决离婚问题。

现行婚姻法规定了几种准予离婚的情形,但是对于夫妻之间吵架拌嘴,性格、生活习惯、文化层次差异大,婆媳关系不合等情形,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提出诉讼后,通常一审最长需要三个月,二审最长六个月,合起来4到9个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诉,从时间上计算,总共差不多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当中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

所以,坚持离婚的一方到法院诉讼离婚,不是说很快就可以解决的。

误区三▼

虽然婚前他很有钱,但是只要我们结婚超过八年,所有的财产都是我们俩的了。

在《婚姻法》修正之前,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双方结婚前各自拥有的贵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结婚8年之后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个人财产可以因结婚而变成共同所有。但自从婚姻法修正以后,按照现行婚姻法原则,如果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论结婚多少年,婚前个人财产都是个人财产。同样的,结婚后所得的财产,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原则上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要改变这种现状,只有通过夫妻财产约定,或者婚前财产约定,来改变法定的婚姻财产制度。

误区四▼

只要签署了离婚协议书,谁也别想反悔。

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对于财产分割,对于子女抚养进行反悔。法院审判时候,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确定判决书内容,也可能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

所以,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通过民政部门或者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

误区五▼

如果对方偷偷转移财产,我相信律师和法院会帮我查到的。

如果财产被对方转移,我们具体要看究竟是什么类型财产被转移,是否可以查询到。通常如果是房屋、汽车、公司股权、企业投资权益这样的财产,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查询。但是对于存款的查询,如果当事人不能够提供对方具体的身份证号、开户银行的名称、开户帐号,即使委托律师和法院,都没有办法查询到相应的财产。

所以,律师和法院的调查权,是受到法律限制的,并不是无限的。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重在平日的留心,对于一些信息进行保留,记录和复印也有助于查询财产情况。

误区六▼

只要分居两年以上,法院一定会判决离婚。

持这种看法的当事人,是因为仅仅查阅了婚姻法,了解了字面上的意思,但是对法律理解不全面造成。

首先,要求是事实分居,是客观存在的分居。

其次,一定是因为感情不和的分居,不是因为一方工作调动,出差就学、子女上学导致的分居。

再次,这种分居要求具有持续性。如果分居期间双方又居住在一起后来又分开的,那么分居不能成为持续性的两年。

所以,夫妻分居两年并不必然成为离婚的理由。法官是否判决离婚,还要结合其他情况,来综合判定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破裂。

误区七▼

房子是我们一起出钱买的,不管写谁名字,都应当是共同财产。

通常我国法律认为,房屋属于谁的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上名字是谁,房子就是谁的,并不考察房屋出资情况。

但是有三种特殊情况:

第一种:如果是婚前所购买的房子。虽然是双方共同出资,但是以一方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上就认定是名义购买方一方的婚前财产,另外一方的出资是房产拥有方对于他的债务。

第二种:如果是在婚后所购买的房子,不管买房子的钱是谁出的钱,不管产权证是谁的名字,都认定为是夫妻共有财产。

第三种:虽然是在婚后购买的房子,但是有证据证明房子是由一方以婚前存款出资购买的,则该房产根据出资比例部分归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误区八▼

我是母亲,年龄小的孩子法院一定会判给我。

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候的总原则是:两岁以下孩子,原则上跟随母亲生活。两岁以上的孩子,就不一定了。

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情形。

第一,父母双方谁有更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可以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教育条件;

第二,考虑孩子过去生活中是谁在照料孩子,孩子和谁的感情更深;

第三,考虑一方有没有节育可能,或者再育可能。有没有再婚的可能,考虑母亲的年龄;

第四,一方有没有不良恶性,比如赌博酗酒吸毒。如果是10岁以上孩子,还会征求孩子个人意见。

所以,法院在判决孩子给谁抚养的综合原则是:究竟哪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生活和成长。

误区九▼

对方起诉离婚,只要我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案件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在当事人离婚案件中,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而答辩方坚持不同意离婚的话,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但是反过来,如果当事人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法定离婚情形,那么就算当事人不愿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

所以,从这个角度出发,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家庭破裂,重在改善夫妻之间的感情,改善夫妻之间的相互关系,就应当想办法与对方进行沟通,心平气和地磨合,而不是说放任对方到法院去起诉。

最后,律师提示您:

对于律师来说,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往往比单纯地熟读法律条文更为重要。

而对于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涉及到法律问题,切勿道听途说或者单纯地查看法律条文,而应当咨询经验丰富的律师,为自己设计一套合理的解决方案,减少离婚过程中的财产损失和身心痛苦,安静、平稳地结束这段婚姻关系。

(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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